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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部分无人驾驶车辆样车都是基于传统车辆进行改造,车辆的外形、结构均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因此车辆结构也面临着合法性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陈鸣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修订或提出临时保障措施,授权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对经过改装的并装载有无人驾驶控制系统的车辆给予临时上路许可、逐步开放半封闭半开放公共道路测试、划定一定的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进行全开放测试。 4/4 首页 上一页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