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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汽车可以上路吗 法律在无人驾驶领域尚属空白

时间:2018-03-05 15:29:33  

  陈鸣波透露,无人驾驶技术证策法规缺失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目前全球都处在探索阶段。

  2017年,美国立法机构全票通过《自动驾驶法案》(编号H.R.3388),对美国自动驾驶车辆的生产、测试进行方向性立法。同年,德国议会投票通过由联邦交通部提出的自动驾驶法律草案,对现行道路交通法规进行修正,允许自动驾驶系统代替人类驾驶。日本则在2016年出台了自动驾驶普及路线图,明确2020年允许自动驾驶汽车(有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但依然需要有司机在车内监控。

  最近两年,中国也在不断探索。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6月7日,国内首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区封闭测试区启动。12月27日,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17年12月18日,北京公布《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的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8年3月1日,上海发布《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

  但无论标准也好,条例也好,皆面临着与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的不兼容。

  陈鸣波在议案中指出,首先是关于驾驶人的合法性。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其中“驾驶人”均默认为自然人,但对于无人驾驶车辆而言,“驾驶人”已经由实际的自然人变成了“驾驶控制系统”,如何对无人驾驶车辆的“驾驶证”进行定义?

  其次,法律对于无人驾驶车辆的上路牌照和登记检验等系列问题尚属空白,无人驾驶车辆登记不了,难以进入公共道路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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