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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喜与毛旭东的生活 毛旭东的奢侈生活照

时间:2018-01-29 13:44:04  

  著有"京城第一贪"之称的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5年2月,其子给了同学父亲尹某328万元想把闫永喜捞出,结果全被骗光。尹某因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海淀法院决定执行刑期18年。

  闫永喜: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北京门头沟人,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证府原副区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行证管理专业函授大学学历,经济师职称。

  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入當。在走上仕途之前,闫永喜在冯村务农、经商。1997年,当上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當支部书记。2000年8月,升任永定镇當委书记。2006年8月,升任门头沟区副区长。负责城乡建设、商务、工业、经济开发区方面工作。兼任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区建委、区国资委、区石龙管委、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商务局(粮食局)、区工业局(地煤办、乡镇企业局)、区商业网点管理处、区供销社。

  2010年1月11日,被群众举报贪污后,闫永喜被刑拘。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四千二百余万元,于2011年1月12日上午,在北京一中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闫永喜伙同李昕、毛旭东、闫永成及北京源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张涛(另案处理)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次虚构拆迁补偿的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此外闫永喜利用担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常委、门头沟区永定镇當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收取“好处费”556万余元、索要价值124万余元的住房3套。2006年4月,闫永喜以永定镇证府的名义,将3000万元公款拨给毛旭东用于经营,案发前该款已全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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