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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喜与毛旭东的生活 毛旭东的奢侈生活照

时间:2018-01-29 13:44:04  

  此外,检方指控,闫永喜还利用其他两次拆迁机会,分别贪污265万元和241万元,两笔钱分别流进定都公司和闫永成的腰包。

  “我不认可这两项指控,这两次拆迁我都没有参与,也没有获得任何好处。”闫永喜说。

  自称能干的毛旭东说起这些犯罪,又显得完全没有“业务能力”。“我就负责签字,具体经济往来,都是财务人员操作。”至于闫永喜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影响了金钱流入,毛旭东摇头说“不知道”。

  李昕又完全是另一种说法。“闫永成是冯村的當委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他找到我和张涛,让我们做假账,弄一点拆迁款。”李昕没敢立即答应,而是向闫永喜“请示”。“我觉得可以,注意把账‘做好’。”李昕重现了闫永喜的口头批复。李昕还供述,为了做账,牵连的企业要么是闫永成姐姐的公司,要么是闫氏兄弟朋友的公司。

  受贿三套房和550万元现金

  弟弟袒护哥哥“露馅”了

  受贿罪名下,赫然列着闫永喜低价购买住房并倒卖、收7万美元好处费帮助小舅子承揽运输砂石的项目、强行索要两套住房以及以卖狗为幌子,收取河北某公司500万元贿赂款的四项罪行。前两项指控,闫永喜认罪,其他两项则表示有异议。

  “就那两套房子我根本看不上眼,我自己有别墅。”闫永喜说,当时他家也赶上拆迁,担心一时没地住,就当着开发商和闫永成两人的面,要求暂借冯村嘉园的两套住房。“这个楼盘是我弟弟负责施工,开发商也是冯村的集体企业,而且拖欠了闫永成的工程款,所以以房抵债,我相当于住我弟弟的房。”

  闫永成在这件事情上,过犹不及地帮了哥哥倒忙。“我哥跟我借房,当时开发商正好把几套房抵给我,所以我就让我哥暂住,他统共就住了一个月。”

  “闫永喜没有直接、当面和开发商要房。”发现二人供述有所出入的检察官追问。

  “没有,是通过我拿的房。”闫永成言之凿凿地回答。

  法官把这个细节记录在案。

  对于500万元“好处费”的事情,闫永喜也一口否认。他详细解释了当时情形:冯村为了增加产业链,购买了200条藏獒,但不善饲养,就委托定都公司暂养,后来河北的三利基业房地产公司想购买藏獒,就通过自己联系,两家公司签订正常的合同买卖藏獒,并无不妥。

  “既然定都公司只是暂养,应该没有权利不经过冯村同意擅自卖犬吧?而且全部所得归公司所有,这笔钱完全由毛旭东处理。”检察官问道。

  “公司帮忙养犬,一年也得花费几十万元,可能扣除这笔支出后,就把剩余金额还给村里吧。这是公司和村里的事情,我不太了解。”闫永喜再三强调,他没有从500万元中得到一分钱。

  在侦查阶段供述中,毛旭东曾说500万元是三利公司变相行贿闫永喜的“好处费”。昨天,她推翻了先前的说法,表示500万元中,100万元是“代养犬费”,公司用这笔钱购买了用于销售的茅台酒,其余400万元用于村里基建、餐饮等事业。“我刚被抓时,太紧张了,所以搞不清一些状况,现在能把事情梳理得明白一些了。”毛旭东这样解释自己为何“变卦”。

  挪用公款3000万元

  情人不“领情”

  最后一项罪名是挪用公款,也是涉案金额最高的一项罪行。

  检方指控,闫永喜个人决定以永定镇镇证府的名义,将公款3000万元供定都公司经营使用,其中,1400万元用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发展壮大是好事,需要向证府拆借资金,也很正当。”闫永喜说,当时他打电话和永定镇镇长商量此事,表示借款是为了地区经济好,镇长便一口答应由他解决,自己就没有继续管,所以不认为构成犯罪。

  毛旭东说,她曾向闫永喜聊起公司需要3000万元资金扩大规模,但没有要求其帮忙。后来是公司董事通知她,镇里同意拨款,金额不多不少正好是3000万元。“我觉得镇证府经过讨论决定拨款,和闫永喜没有关系。”

  闫永喜:曾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证府副区长,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北京门头沟人,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入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行证管理专业函授大学学历,经济师职称。2011年1月12日,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4200余万元,闫永喜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他与昔日情人毛某在法庭相认。检方指控涉案金额中有3800多万元与毛某有关,但是闫永喜当庭却称“我个人没拿一分好处”。2011年9月16日,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市一中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2012年10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闫永喜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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