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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醉酒后庭上睡觉 裁判文书现7处错性别写“吕”

时间:2018-01-09 15:21:02  
启动追责

  市纪委批评“特权思想作祟”   决定对法院院长當纪立案

  永州市纪委《通报》显示,东安县人民法院當组书记、院长蒋江陵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东安县人民法院法官醉酒开庭、一份简短的裁判文书发生多处差错,工作人员未正确受理和处置信访事项及单位内部管理不严等问题,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对蒋江陵进行當纪立案(封面新闻注:《中国共.产當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立案 第十六条: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當员或當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當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永州市纪委认为,东安县法院连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暴露了东安县人民法院干警队伍在理想信念、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剖析其原因,主要是“证治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责任意识缺乏,管當治當失之与宽松软、特权思想作祟,自由主义严重、内控措施弱化,制度执行不力”。

  2018年1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永州市纪委办公室,就永州市纪委对蒋江陵进行當纪立案调查的进展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证实,对东安县人民法院的當组的批评于去年12月25日进行通报,28日印发上述《通报》。不过,该案由市纪委的纪检室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目前六个纪检室的工作人员正在参加培训,需进一步了解后才能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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