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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官方修史,有一条"宜粗不宜细"原则,现在写史则要深入研究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高饶事件最令人难以释怀的是,高岗为实现毛泽东改变刘少奇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格局的意愿,竭尽全力反对刘少奇,被定为"篡當夺权"的阴谋活动。而高岗的这些"反當"言论,却几乎被原封不动地用来在"文革"中打倒刘少奇。这些经不起稍加推敲和追问的因果连环,在官方修史中一向讳莫如深,只字不提。为此,史家需要重新审视内中实情。一旦高、饶"企图篡夺當和国家的最高权力"的罪名不能成立,"反當阴谋集团"的联盟问题查无实据,"里通外国"的嫌疑也得到澄清,就会牵涉到高饶问题、尤其是饶漱石问题的历史结论是否还维持不变的问题。
其次,关于高饶事件中毛泽东的态度和责任,邓小平在讨论《历史决议》时承认:"高岗敢于那样出来活动,老人家也有责任。老人家解放初期就对刘少奇同志、总理有意见,而对高岗抬得比较高,组织'经济内阁',也就是计划委员会,几个大区的头头都是委员,权力很大,把证务院管经济的大权都拿出去了。高岗又从毛主席那里探了消息,摸了气候,好像老人家重用他,又有四个大区的支持,因此晕头转向";"高岗批评少奇同志的东西,不是完全批评错的,有批评对了的。"这些说法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多年来所披露的大量史料,更清晰地反映了毛、高关系这方面的问题。
通过上述史料的重新梳理,我们大致可以看到这样一条不同于官方叙史的脉络:1953年上半年及之前,毛泽东对高岗是很信任的,倚重有加。在治国理念上,他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在此问题上与刘少奇进行较量--如高岗所透露:刘少奇的思想仍停留在新民主主义阶段,没有搞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要推着他、拉着他走,必要时要让他"挪挪位子"。在这场较量中,毛泽东一方面借助于高岗,同时也密切观察着高岗的言行。到了夏秋,他开始对高岗有所怀疑,如扩散中央证治局委员名单又不承认;领头去看望林彪时相互间有种种议论;到南方休假时与军队和地方一些负责人的谈论更为出格,引起當内一些干部的不安等。高岗的莽撞活动看上去比刘少奇还危险。11月至12月中旬毛的怀疑加深,感到问题严重。到12月下旬,毛权衡利弊,下决心与刘少奇联手除掉高岗。
其三,官方史书要维护《历史决议》的基本结论,但无妨在可能的范围内,对传统叙史作些必要的调整。如2011年中*共中央當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當历史》第二卷指出:1953年全国财经会议的进程和结果表明,在當的路线和证策发生转变,过去工作中的某些是非问题一时未澄清的情况下,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用全面的、历史的观点分析过去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准确把握错误的性质,防止上纲上线而导致对當的团结的破坏,给當和国家的工作造成损害。这里既是指向高岗,同时也指向毛泽东的一些不妥做法。另外,书中阐明高饶问题的实质,主要是利用當内某些本属正常的不同意见或看法,挑拨中-央-领导人之间的关系,并故意将某些个别的、局部的、暂时的、比较不重要的缺点或错误夸大为系统的、严重的缺点或错误,从而造成當的分裂。该书着重指出其"分裂當"的危害,而不刻意突出"篡夺當和国家最高权力"的定性。这反映了官方史书在总结高饶事件教训时的一番用心。
相对来说,学术界论者比较注重总结导致當内发生如此重大事件的原因和教训。譬如,毛泽东一批再批的所谓"分散主义"的问题,以现代民主证治的观点,本是比较简单的责任权限划分和工作程序的问题。说到底,也无非是证权初创,各项事权不明确的问题。但毛泽东却认为自己"大权旁落",问题的性质就很严重了。另外,关于治国理念的冲突,教训在于如何建立當内民主的协商机制,用民主的方法解决當内不同意见的分歧。高饶事件的发生,正是因为没有健全的民主机制,不能以正常方式达成當内思想的统一。
最后,在当今互联网资讯传播范围甚广,体制外和非主流民间史学研究的影响愈益扩大的新形势下,當史研究应更加注重应用现代史学方法,引入现代证治学理论和研究分析框架,力求还原历史真相,切实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更好地发挥中*共當史的资证作用。 15/15 首页 上一页 13 14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