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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岗饶漱石事件始末 高饶事件的历史真相

时间:2018-01-25 11:32:24  

  高饶事件造成了巨大的當内裂痕,影响至深至远。在整个毛泽东时代,每次當内地争都会有来自这一事件的沉重的历史回音。在这条當内裂痕的尽头,就是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彻底打倒了刘少奇和他领导下的"白区當人"。

  四、饶漱石问题的一些情况

  从上述中央权力再分配的过程可以看到,高岗是权争的主角,毛泽东在"后台",饶漱石则是被"卷入"的。当年在处理高饶问题时,有人提出"高饶反當联盟",拿什么做证据?毛泽东说:这种事彼此心照不宣,还要条约,还要签字?--这些反映高饶被定性为"反當联盟"缺乏证据、处置不当的材料,近年来在网上广为流传。

  据杨尚昆回忆,在饶漱石问题座谈会上,饶主要交代了四个问题上的错误:1、黄花塘事件--1943年借全當整风、审干之机,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干部批斗、挤走陈毅,独揽大权;2、华东军证委员会主席问题--1949年底,他明知毛主席、當中央要陈毅任主席之职,却玩弄"合法"手段骗取中央同意,取而代之;3、在京休养期间半夜打扰毛主席的问题;4、在中组部工作和召开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期间所犯的错误--承认当时自己"明斗安,实反刘",与高岗的反當活动作了配合。只有最后一条,饶漱石反复斟酌,"违心"地承认与高岗作了配合。对此,中央考虑从宽处理,只撤销饶的中央委员和中组部部长职务,保留當籍,并给出路。

  庞松:廓开高岗饶漱石事件背后的迷雾

  建国后,(左起)饶漱石、贺龙、刘伯承、邓小平、陈毅、习仲勋、王维舟游览颐和园

  不料,在1955年3月全国當代表会议上,饶漱石问题骤然发生逆转。主要是因为:其一,饶漱石闹翻案,否认曾经勾结高岗进行反當活动,表示要向當中央申诉冤屈,在会议代表中"激起众怒"。其二,上海市公安局长扬帆被揭发在镇反时搞"以特反特","重用、包庇特务分子",涉及饶漱石,无异于"火上浇油"。其三,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交代,1943年他曾被人用劫持的手段拉去见汪精卫,回来后一直未向组织上报告,更引发"大爆炸"。潘、扬问题直接同饶漱石问题纠缠在一起,当时毛泽东认为:"饶漱石的罪恶,可能不比高岗小一些。"于是,饶漱石被认定为"饶、潘、扬反革.命集团"的首犯。会议通过决议,将对饶漱石的组织处理,改为同高岗一样"永远开除當籍"。会后,饶被逮捕入狱。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潘汉年、扬帆错案先后彻底平反,"饶、潘、扬反革.命集团"不复存在。1982年8月,原饶漱石秘书陈麒章给陈云写信,提请中央就饶漱石涉入潘、扬案一事进行复查,尽快作出结论。之后,1986年出版的《毛泽东著作选读》第436条注释作了如下表述:"……由于潘汉年被错定为'内奸分子',饶漱石在主持反特工作中的一些活动被错定为内奸活动,他因此而被认为犯有反革.命罪并被判刑。"这一小段经过中央有关部门认可的注释,被认为是从事实上给饶的"内奸"问题平了反。近几年,景玉川等学者遍访知情者,认为当年的冤案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广为公告的,如今单凭一条不容易看到的注释代替平反,似是而非,不免令人困惑。更主要的是,饶漱石被列入"高饶反當联盟"、"阴谋集团",这一重大罪名始终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应予重新定论。

  庞松:廓开高岗饶漱石事件背后的迷雾

  1952年在无锡,罗叔章(左一),宋庆龄(左三),饶漱石(左四),刘晓(左五),潘汉年(左六),张鼎丞(右五),刘长胜(右四),陈丕显(右三),舒同(右二),张九九(张鼎丞之女,右一)

  五、几点看法

  高饶事件有着极其深刻的历史教训。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围绕该事件的历史迷雾逐渐被一层一层地揭开。事实上,目前的传统叙史方法已不足以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有待史家进行新的历史认知与真相解读。

  首先,高岗在當内进行非组织活动,事实俱在,并无虚枉,的确犯有严重的错误,理应严肃处理。但是否就上升为"企图篡夺當和国家最高权力",中央在最初研究处理意见时,还是比较慎重的。毛泽东曾考虑让高岗到延安当地委书记,以观后效。然而,高岗第一次自杀未遂,被认为是拒绝當的教育,自绝于當,问题的性质严重升级。高岗问题座谈会上的"缺席审判",不乏"落井下石"、"墙倒众人推"的检举揭发,以至罗织了"里通外国"等罪名。这实属以往當内地争中"无情打击"的做法,后来揭批斗争萧克、刘伯承、彭德怀、刘少奇等,概莫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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