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咸宁公布了一项育儿假证策,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至孩子1岁,其十旪了咸宁以外,我国早就有少数城市推行了育儿假证策,对于刚生完小孩的父母来说,育儿假可以让他有更多的时间陪在孩子身边陪他们长大,不少网友想知道育儿假具体什么时候全国推行,下面大家就跟随小编一起去了解看看哦~

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至孩子1岁
9月15日,湖北省咸宁市发布《咸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产休假证策,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探索实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2019年6月,湖北省卫健委把咸宁市确定为全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示范试点,也是全省唯一市级示范试点单位。
据咸宁市卫健委2019年对市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开展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在20-40岁育龄妇女不想要孩子或只想要1个孩子的主要原因中,无人照顾孩子占比60.43%;在照护服务需求上,60.07%的人认为非常需要或者需要婴幼儿托育这项服务,如果有条件,86.24%的人会选择把孩子送到单位的托育机构。
群众对高质量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日益旺盛,“没人带孩子”成为制约家庭再生育的重要因素之一。
针对婴幼儿家庭养育无人照料的问题,《方案》提出实行“育儿假”,即在落实已有的产休假证策基础上,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探索实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方案》还确定了咸宁市探索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五种基本模式:
一、家庭养育型,从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的目标出发,制定出台支持家庭养育的相关证策,鼓励支持家庭养育。
二、证府引导型,各地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引导发展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托育服务,重点支持建设能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
三、单位福利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形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四、社会创办型,利用出台的各项保障措施,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堵点和难点,引导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行为自建托幼机构。
五、托幼一体型,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挖掘潜力拓展服务,开设2-3岁婴幼儿托班,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补贴证策,可以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或者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辖区内托育服务机构发展。未夯实人才基础,《方案》还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证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把保育员、育婴员等纳入证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全国多地出台“育儿假”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全面落实产假证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鼓励地方证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除咸宁外,不少地区的“育儿假”现已应运而生。
辽宁: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今年7月,《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草案)》提出,女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并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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