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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不服处罚决定,向庆阳市公安局申请行证复议。经市公安局审查,认为我局对吴某行为定性准确,处罚适当。
期间,李某某父亲认为我局处罚不当,到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区检察院调阅案卷后认为吴某的行为涉嫌犯罪,书面通知我局立案侦查,我局于2017年8月10日立为刑事案件;8月25日对吴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1月20日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审查后于今年(2018年)3月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某遂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5月18日,市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李某某父亲:5月18日,市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对当事人吴某不起诉的决定。当时女儿知道后,对这个结果就很不满,就不再愿意跟我就这件事情再进行任何交流了。“爸爸,两年了,你还问个啥,哪里还有个公理呀?”她说,自己现在像个神经病一样,都是那个老师害的。
女儿坠楼身亡之后,我就再也联系不上她学校的任何人了。女儿就希望学校能处罚那个老师,替她排除这个干扰,让她可以安心学习,她想要学校一个道歉,但一直没能如愿。
这期间,学校曾几次质疑她小题大做。后来我去找教育局,教育局开了个协调会,结果是让我签一个协议,给我35万,这个事到此为止。我是需要钱,可这个协议能签吗?这是多么屈辱的一件事。那个老师我一直没有见过,他的妻子曾找过我,说她也是受害人,她也是教师,有教育教学经验,她也是女同志,希望我允许她见我女儿一面。我当时已经不再敢相信任何人了。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