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了唐玄宗时期,别宅妇也就是“二奶”曾一度被禁。《唐会要》“卷41”中记载:开元三年二月敕:“禁别宅妇人,如犯者,五品以上贬远恶处,妇人配人掖庭。”后来李适当皇帝时,翰林学士吴通玄娶宗室女为“二奶”,还作为一大罪状,被人告到李适面前。可见,有权有势的唐代男人“包二奶”,也是要小心谨慎的。一直到唐朝后期,男人置“别宅妇”才放开。虽然如此,置“别宅妇”、“包二奶”也非一般男子所能为。
但是,人欲难禁。虽然古代官府对男子的性行为有种种限制,但不少人以“妻妾之礼废,则奸饮之兆兴”为由,想方设法游水敮廷上层,挖空心思娶妾、蓄婢、置别室妇、“包二奶”。在明代,虽然规定庶人之家不得存养奴婢,但民间有钱的人家还是以找“帮工”“奶娘”等理由蓄养留用。而在明朝后期,不少男子登科及第后,多易号纳妾,时有“换个号,娶个小”一说。但作为老百姓就难以做到这一点了。说到底,对于“包二奶”的现象,不论古代,还是现代,也不论是放开,还是严禁,恐怕都与平民百姓的普通男子无缘。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