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名玩伴及监护人成被告,法院审理后判定无赔偿责任
庭审期间,小福父母辩称,几个小孩在一起玩,自己的小孩未提供打火机、未提供鞭炮,也未叫小富点燃鞭炮,只是在旁边看热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部分被告家属缺席庭审。
法院在一审过程中认为,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事故发生时,原告小富是未满10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小富燃烧鞭炮的行为没有及时劝导阻止,未尽到监护责任,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其父母依法应承担责任。案件中6名小学生相约分头捡集、加工、燃烧鞭炮是共同商定、自发参与的活动,没有证据证明该活动存在组织者,亦没有证据证明5名被告小学生存在侵权行为。5名被告小学生的行为与小富的意外受伤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被告不应对原告的受伤承担赔偿义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