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小学生一同捡集未完全燃烧的炮竹,改装成“轰天雷”来玩耍。岂料,负责点燃的小学生小富为此付出了代价,手指被炸断。小富家属认为一同参与玩耍的其余5名小伙伴存在起哄助威的行为,存在一定的过错,将他们5人以及各自的监护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做出合理赔偿。近日,博白法院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小富监护人监管不力为主因,驳回其诉讼请求。
6名学生捡集未燃烧的炮竹玩耍,其中一人被炸断手指
2015年4月9日下午3时许,小富与小权、小林、小龙、小思、小福共6名小学生在村边玩耍,他们发现地上零星散落着一些未完全烧毁的烟花炮竹。6名小孩怀着娱乐的心态,相约一起分头捡集未完全燃烧且大小不一的炮竹,带回村中鱼塘边集中加工燃烧(注:当时有小龙、小权、小福各捡到一个炮竹)。
回到村中后,小龙拆解一个未燃尽的炮竹取得火药后,放入已燃烟花管筒里,又由小富、小龙分别将另外两个未拆解的炮竹放在火药上面,然后由小龙提供打火机并叫小富点燃。小富拿到打火机后点燃了一起加工过的炮竹。“轰隆!”小富反应不及,伴着一声巨响,食指顿时被炸断,鲜血直流。
2015年12月31日,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小富的伤势构成九级伤残。事件发生后,当地司法所组织双方调解未果。
今年1月16日,小富起诉至博白法院,要求5名小伙伴及各自的监护人连带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62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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