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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肢解同窗好友 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否该“与时俱进”

时间:2018-10-18 09:23:55  

  即便是在庭审中,女孩也表现得十分淡定,没有丝毫恐惧与惊慌之意,甚至还十分清晰地回答了所有问题。

  2015年10月18日,湖南邵东某小学教师李桂云被残忍杀害。

  谁都没有想到的是,这起在办案民警看来“作案手法有些老练”的案子,行凶者是三个未满14岁的学生,而且在作案现场有很明显的清理痕迹,犯人试图隐藏自己的罪行。

  “一般的小孩子早就吓坏了,但他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而在其中,有这样一个细节令人不寒而栗:作案人刘宇曾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们还没有14岁,就算打死人了,也不用坐牢。”

  14岁的刑事责任年龄,已经成了犯罪嫌疑人们的“保护伞”,甚至公开叫嚣着无人能够惩治他们,这是何等的荒唐?

  如今的小孩子,即使是8岁、10岁就知道盗用父母手机余额去打赏主播,去偷取家里钱财炫耀,甚至犯下比美杀人这样的事件……他们早就超出了我们那个年龄时的成熟。

  在这个时候,难道我们的“保护”不该与时俱进,让恶人承受相应的惩罚吗?

  我一直希望的两点:一是死刑的保留,能极大的惩治恶贯满盈的犯罪嫌疑人;二便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不让年纪小成为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

  如今的小孩,早已不复我们那个时候的单纯,该承担的罪就该承担!

  如果可以,我希望刑事责任年龄能降低到12岁甚至更低!不要让家庭教育失败的后果,让好人让社会为你买单,如果你教导不好自己的孩子,那么也不能让你的孩子不承担任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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