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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缴纳可抵免境内课税 港澳台居民个税优惠料保留

时间:2018-10-03 11:32:43  

  华信统领企管顾问总经理袁明仁指出,新个税法8月底定案将“税务居民”定义改为每年住满183天时,确实在台商间引起一阵紧张,毕竟如想规避,必须每年有一半时间离开大陆,恐有九成老闆难以做到,甚至还有董事长特助被特别交代,以后可能要代替老闆勤跑大陆。

  但财证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表态,考虑继续对港澳台等境外人士实施优惠安排之下,袁明仁表示,多数台商听到此消息后很高兴,但有些也还在观望,认为只是表明态度恐怕不够,期待具体文件能正式推出。

  袁明仁进一步分析,这波认定标準变化,衝击最大对象应在台幹。如果没有5年豁免,大陆台幹绝对躲不掉;即便扩大成5年也有难度,毕竟不是每间公司都能定期轮调;又或一些中小企业在台根本已没有工厂,想调走也没有地方。

  上海市台协副会长胡兴中说,台商每年都会向大陆官方争取租税优惠,认为财证部所说会“考虑”,理论上应该就是会实行。

  港人领居住证不担心税务影响

  图:港人在深圳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手续时录入指纹\资料图片

  新修订的个税法判定,一个纳税年度累计住满183天为纳税居民。有说法指,由於居住证申请条件为在内地居住满半年,这意味居住证将成为在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人士被征税的直接证据或线索。多位在京工作港人对此说法表示不认同。

  在京已工作近30年的港人罗海雷表示,关於此话题,他上次回到香港时已有不少朋友提及到。“我记得这个问题是港澳台人士可以申请居住证以后产生的。我说我一点不担心,居住证是方便港澳台与大陆联繫而发布,只会对在内地的港澳台人士有利。”他表示。

  多位专家也向记者强调,八月份出台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制度,立足於推进内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内地的港澳居民全覆盖,是对在内地学习、工作、生活的广大港澳台同胞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今次新修订的个税法,判定一个纳税年度累计住满183天为纳税居民是国际惯例,它是针对在内地所有的境外人士,不能解释为仅针对港澳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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