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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渔业主管部门2015年起,开始推动渔民填报卸鱼声明书,2015年3月从远洋渔船开始,规定进港要申报作业区、捕获鱼种、数量等资料,并扩及近海、沿岸渔业,今年起全台进出渔港的十吨以上渔船都要申报。寄望能准确统计渔获、改善过度滥捕的行为。
证策出发点很好,不过实际效用不大。台湾渔业主管机构最近发布了一份检讨报告,其中显示,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全台湾执行率只有13%,且不论这13%的申报渔船当中有多少不实之处,光没有申报的近90%的渔船,就是一个无法估量的黑洞。
统计24处渔港进出航次为23万8347次,缴交卸鱼声明书仅3万2976张,富基、梧栖、将军、小港临海新村、花莲都挂零,最好的是高雄中芸港67%,台东新港57%居次。
一句话,管制证策无法落实,解决滥捕成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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