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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重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的“规定”将单位不按照规定登记信息的处罚幅度,由原先的“200元至1000元”提高到“500元至5000元”,进一步提升法律震慑力。相关单位在4月1日以后不履行信息登记义务的,将面临上述处罚。
对此,市公安局已制作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告知书和实有单位自主填报宣传折页,持续对全市实有单位开展全面宣传走访和发放法律责任告知,指导相关单位进行线上信息填报,落实登记责任,并定期对单位信息登记义务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于违反信息登记义务的,发现一起,依法处罚一起。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持续优化自主填报模块功能、落实相关系统保障,优化网上办事流程,让市民在网上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办理、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等事项中有更好的体验感、获得感,研究并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创新和改进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提升特大型城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