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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学规模较小,教师流动量大
这些民办的培训教育机构无法与民办私立中小学相比,更无法与公立学校同日而语。在办学场地、招生人数上相对较少,容易造成资源浪费等问题。与此同时,由于大部分课辅机构没有正规的人事管理系统,容易让在职教师缺乏安全感,往往遇到公立或私立学校招聘后就急于转职。而新老师对于参加课辅的学生来说,相互之间都有适应期,频繁地换老师容易让学生产生不安情绪,从而影响学习效率。
三、关于中小学课后辅导机构所存在问题的相关对策
虽然课后辅导培训机构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它毕竟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为孩子们提供了一个课后学习的空间。但学生课后辅导问题事关社会责任,因此加强对托管中心的管理,应当本着逐步规范、加强监管的原则,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挥各方面的合力,积极解决学生托管问题,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
1、规范管理
课后辅导机构兼有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的双重性质,因此,不仅涉及到教育、工商领域的管理,还涉及到收费、安全、消防、卫生等一系列领域的管理,但是目前还找不到专门规范托管机构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对托管机构的监管缺位。要结束这种状态,必须多部门联合起来治理。尽快出台中小学生托管行业管理办法,明确托管机构的登记注册条件,教育辅导、饮食卫生标准,安全保障条件,监管部门、法律责任等,把托管机构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2、加强监督
证府相关部门应将“托管”行业纳入日常管理范畴,确保托管机构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卫生、健康、教师等方面的证件或资质,才能从事该行业。督促托管中心与学生监护人员签订托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不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的,应当予以取缔,限期整改部分条件尚欠缺的培训机构。规范和净化教育培训市场,保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教育培训招生广告的监测力度,严查虚假宣传行为,坚决查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消费警示,提醒学生和家长审慎理性地选择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12315”等监督平台,及时协调解决消费者与培训机构因教学质量、培训费用等因素引起的纠纷,严厉查处培训机构故意欺骗消费者等行为,保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3、成立民办教育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可由教育部门牵头,成立正式的民办教育协会。以湖州市为例,我市自2010年成立湖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后,为民办教育机构提供服务,维护民办教育机构及其教职员工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教育机构及其举办者、投资人、办学者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积极带领民办教育机构开展當建工作,为民办教育机构树立良好风气,增强行业自律能力。
4、丰富“托管”形式
首先是由学校自身组织课后托管。如增设课后阅览室,让放学后无人接送的学生留校阅读课外书;开设各类兴趣班,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等等。这种由学校支持的托管形式相对于民办教育机构,更让家长放心。其次是积极探索校内托管服务外包模式,寻求有资质的法人实体与学校合作开办校内托管服务,依靠社会力量办校外托管。再次,是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立托管中心,开展托管服务。可由由证府提供低偿的办公地点,聘请社区志愿者或者退休教师进行代管,利用社区资源丰富孩子的课后生活。
结语
中小学课后托管是“减负”旗帜下的必然结果,它是对于学校家庭之外孩子的第三归宿,为孩子营造养成良好生活学习习惯的氛围。即便现阶段课辅机构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由于它存在的必然性和特殊性,我们必须正视它的问题,逐个击破,为孩子创造除了学校和家庭之外第三个“乌托邦”。规范中小学课后辅导教育机构是迫在眉睫的课题,这不仅仅是民办教育机构所面临的难题,更是全社会应当承担的责任。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