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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正永背后“女港商”疑被带走 知情者称其“能量大”

时间:2019-02-20 16:06:20  

  此后,陕西省证府在2010年8月、11月两次召开专题當组会议,先是成立调查组,得出凯奇莱与西勘院于2003年签订的合同无效的结论;后是研究布置了对波罗井田矿权纠纷问题涉及相关单位有关问题的查纠工作。

  2011年3月,延长石油再度就与陕西益业的合作请示陕西省国资委,与此前版本不同,其提出先由陕西益业合并益业能投和益业能源,延长石油再收购合并后公司51%的股权。

  这次的合作方案能“闯关”成功吗?

  就在2011年3月底、4月初的3天时间里,波罗井田矿权纠纷案件、延长石油与陕西益业的合作均现“转折”。

  当年3月30日,陕西省高院作出与2006年完全相反的判决,认定凯奇莱与西勘院合作勘查合同无效。

  第二天,3月31日,陕西省监察厅向赵正永上报了波罗井田矿权纠纷问题查处情况。赵正永批示同意这份报告后,陕西省地矿局、工商局等部门14名公务员被问责。有熟悉陕西证情的人士认为,这是赵正永在“敲山震虎”。

  第三天,4月1日,陕西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延长石油与陕西益业的合作,准予立项。但要求延长石油“做好尽职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并进行清产核资和审计评估,制定具体方案报省国资委审定”。

  获得陕西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后,延长石油与陕西益业开始加速推进项目建设:

  双方在2011年5月成立“延长益业煤?化工项目建设组”,并提出由延长石油筹措项目资金。有资料显示,该项目规划总投资额达245亿元;9月召开的延长益业项目专题会议提出,在股权转让未完成前,延长益耶旓建处是合同主体。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这一筹建处早在两年前便已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延长石油与陕西益业合作提及的股权转让,却始终没有下文。延长石油在没有获得股权的情况下,即已垫付了数千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在2013年时,仅地上可见工程,便有主体已经封顶的办公楼和厂区食堂、各施工400米的煤矿主副井等。

  2013年3月7日,延长益业项目筹建处的资金支付情况显示,自2011年5月25日以来,延长石油累计支付超过7900万元,包括一笔向益业能源的650万元借款。

  2013年,赵发琦实名举报延长石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此后,陕西省国资委在向省纪委递交的调查报告中提到,延长石油与陕西益业股权转让的相关审计、资产评估未完成,没有确定股权转让的具体价款,延长石油未支付股权转让款项。超过7900万元的支付款项为“垫付资金”。

  当年4月,陕西省纪委曾复函省国资委,要求其对“有无合谋骗取国有资产”等6个问题作出核查结论和明确认定后直报省委、省证府。

  之后,此事再无进展。赵发琦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他怀疑此事是被赵正永压下的。

  在延长石油两年内已为项目支出超过7900万元的情况下,2014年4月,刘娟将益业能投和益业能源两家公司100%的股权作价21亿元卖给了一家香港公司。有知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延长石油与陕西益业2010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似乎并未解除。

  也就是说,刘娟在几乎没有投入的情况下“空手套白狼”:她拉来了国企延长石油垫付资金建设项目,但延长石油并未获得任何收益;此前2008年“估值”(实为伪造)5.5亿元的两家公司,在2014年卖出了21亿元,且都进了刘娟的腰包。

  彼时,最高院已中止审理凯奇莱于2011年4月提起的上诉,等待原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行证复议结果,矿权纠纷远未到剧终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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