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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曾任省建工集团副总经理的蒋艳萍死刑。
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蒋艳萍案作出二审裁定,依法驳回蒋艳萍上诉,维持原判。
红网消息,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查处的犯罪金额最大的案件,案犯蒋艳萍也是我省被判处极刑职务最高的女干部。[3]
200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为死缓。
扳倒“三湘头号女巨贪”蒋艳萍,今年84岁的陈荣杰老人功不可没。
退休后的20多年里,总共将数十名贪官拉下马,其中与蒋艳萍做了10年不屈不挠
早在1988年底,时任湖南省人大代表的陈荣杰就接到省建筑第六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碧波商场部分职工的举报,称该商场经理蒋艳萍贪污公款5万多元。陈荣杰经过调查了解,于1989年2月向《湖南日报》写信反映蒋艳萍的贪污问题,湖南日报社以读者来信的形式向领导反映。此后不久,在陈荣杰的支持下,部分职工又联名向当地检察机关举报。
但举报对蒋艳萍不但毫发无损,反而让她知道了,气焰更加嚣张。蒋艳萍在商场职工大会上公开说:“现在又有人告我的黑状,但那是自不量力,不论你告到哪里,都有我的人,到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蒋艳萍随后以“改革”为名,将举报过她的人全部赶出商场。
1990年12月,被逼得走投无路的碧波商场职工罗润芝等人只得再次向陈荣杰求助。1991年,陈荣杰先是写信,后又亲赴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蒋艳萍的问题。但举报材料转到湖南之后,总是看不到处理的迹象。
面对蒋艳萍用色相和金钱编织的关系网,陈荣杰显得势单力薄。就在正义与邪恶较量的十年间,蒋艳萍凭财色开路步步高升,从一个小商场的经理到省建六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再到省建六公司當委书记,最后官至副厅级。但陈老毫不气馁,坚信邪不压正!
1998年8月2日,陈荣杰收到了一封署名为“株洲职工胡萍”的举报信。这位叫“胡萍”的人知道陈荣杰一直在举报贪官蒋艳萍,特向陈荣杰反映蒋艳萍有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信中还列举了由省建六公司承接的长沙第二长途电信枢纽主体工程在转包过程中蒋艳萍受贿的事实。
陈荣杰接信后感到案情重大,再一次将厚厚的举报材料用挂号信寄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批示。1999年7月,湖南省纪委决定对蒋艳萍实施“两规”措施,随后,此案交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查获其拥有现金、存折、债券等私人财产1000余万元。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