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局现责令你于2017年12月31日前回国,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尽义务,配合解决公司问题,稳妥处置公司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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