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百姓

12逃犯案10人涉偷越边境被起诉 两未成年嫌犯将不公开听证

时间:2020-12-17 10:22:35  

        

 

        图:12逃犯案中10名涉案港人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昨日通报12逃犯案的最新进展,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邓棨然、乔映瑜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涉嫌偷越边境罪,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本案另外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择日举行不公开听证,并依法作出决定。

        邓棨然乔映瑜涉组织偷渡

        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曾在港被捕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及另外11名涉嫌制造爆炸品、串谋有意图伤人、纵火、暴动、藏有汽油弹原料及枪械等严重罪行的乱港分子,今年8月23日乘坐本港一只由黑帮安排的快艇,企图离港潜逃台湾,惟在果洲群岛对开内地水域被广东海警截获,其后12名逃犯被拘留在深圳市盐田区看守所。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11月27日已对该案侦查总结,并依法移送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昨日通报,以被告人邓棨然、乔映瑜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涉嫌偷越边境罪,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本案另外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择日举行不公开听证,并依法作出决定。

        有内地刑辩律师称,内地刑事案原则上没有听证的程序,有关做法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规定,针对未成年人、情节轻微或本身已经认罪的,存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结果。如果举行听证,原则上应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内,即11月27日起计算的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之内举行。

        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内地刑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重情节下,将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界:办案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权益

        12逃犯案再有新进展,法律界人士表示,内地公安及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调查,各个程序、环节依法保障当事人.权益,呼吁香港社会应尊重内地司法管辖权及相关法律程序。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表示,案情清楚说明12逃犯的犯罪事实,他们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非法偷渡入境内地,而且企图藉此再偷渡去台湾、逃避法律追究。他又指,12逃犯同时亦在香港犯下重罪,因此在内地刑满后,将由内地警方移交香港,接受香港的司法审查。他奉劝年轻人理性、务实,不要以为弃保潜逃就能够逃避法律责任。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大律师吴英鹏指出,根据检察院的案件通报,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现在的情况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的不公开审判未成年人的情形,案件目前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5条,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听证,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的私隐,而且为了教育未成年人,有时也会邀请社工、心理医生等参加。经过检察听证后,检察院最后可以作出起诉或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等决定。举行检察听证会不是法定的必经程序,本案对未成年嫌疑人举行不公开听证是为了保护、挽救和教育未成年人而作出的安排。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油坊店:毛竹“打一针” “多子”又“壮孙”
油坊店:毛竹“打一针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