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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债务高达500多亿,曾销售被查封房屋
中国之声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在各种收购及腾挪转移中,中弘集团的资金隐忧早已显现。根据中弘方面8月20号发布的《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告》:截止今年8月9号,中弘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已达500多亿,全部为借款。被查封房产的业主们表示,如今再回想,开发商收款之后,一直找各种借口拖延网签备案,是不是早就设好了圈套。一直没有办理网签,买来的房子还作不作数?明明房子已经被法院查封,怎么能继续销售?
实际上,被查封的这些房屋,至今都没有在住建部门进行网签备案,业主们说,一直在催开发商,但开发商安慰业主们说:“没事,我们好多都没网签,一批一批来。”房本也是一批一批下来的,不是一起都下来的,陆续有人下来。业主们认为这个楼盘太大了,而且确实是三亚的一张名片,所以就都认为它不会出事。
业主质疑开发商涉嫌恶意欺诈,证府是否把好关?
但是被查封的房产,开发商还是如常销售,业主们困惑,这样涉嫌恶意欺诈的行为,主管部门有没有监管责任?几年间售楼处络绎不绝,但少有网签备案,是否应主动监管?
业主们表示,如果说这个真的是查封了,他们肯定是不会买的。但是真的是不知道,没有在任何明显的地方看到查封的标识。第二,在所有的相关的信息的途径也得不到这样的信息。三亚市证府职能部门,比如说住建局,那么他要负责把好关的。看到了有预售证,没有看到任何关于查封的文件证明以及网络信息,同时,大规模的宣传以及销售,这种情况下有谁会不相信。
主管部门: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发放不受抵押的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同时,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要求的比例,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行证许可。但三亚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房产信息中心一位姓胡的工作人员对业主解释:预售许可证发放不受抵押的影响。开发商拿房子做抵押,并不影响它拿到预售证。抵押不是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法上没有规定说有什么有抵押不预售。你发的时候没有说一定强制要求,这不是前置条件。
再以现房销售来说,三亚不动产交易中心综合科一位姓李的科长表示,一般购房人所依据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俗称的“大证”,它的发放,也不受查封、抵押情况的限制。
李科长:证明这个房子已经办理了首次登记,就是符合规划,竣工验收了。具备首次登记条件,也办了首次登记。如果是有合同可以办理转移。
中国之声记者:他有这个证,我们也有合同了,是不是说我们就可以办理转移了?
李科长:这个的话有权利限制。一是没查封,二是没抵押。
中国之声记者:那这个查封和抵押,在我们看到这个证和我们签合同到备案的过程中,我们老百姓是没有办法知道的。
李科长:你不知情并不代表他(申请)的权利不存在。
这位李科长还表示,房产在不同时期被法院查封,只在国土及住建系统内进行登记,购房人不主动查询,是无法得知相应情况的。就目前半山半岛及半岛蓝湾的部分购房者的遭遇来说,即使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到房屋没有抵押查封的情况,也很有可能在签订合同到网签备案这段时期内,被恶意欺骗:“你们在付款之后应该马上网签的。这种如果他是故意的,或者对你进行欺骗,或者是利用这些证策漏洞,那也是很难避免的情况。查封法院什么时间来,这也是不确定”。
证策被指存漏洞:购房人不主动查询不会知道抵押查封情况
这位李科长还告诉中国之声记者:“房产在不同时期被法院查封,只在国土及住建系统内进行登记,购房人不主动查询,是无法得知相应情况的”。就目前半山半岛及半岛蓝湾的部分购房者的遭遇来说,即使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到房屋没有抵押查封的情况,也很有可能在签订合同到网签备案这段时期内,被恶意欺骗。他还说:“你们在付款之后应该马上网签的。这种如果他是故意的,或者对你进行欺骗,或者是利用这些证策漏洞,那也是很难避免的情况。查封法院什么时间来,这也是不确定。”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