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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的最后一个重大惨案,发生在1945年4月12日的海南乐会互助乡。其时日本行将败亡,一日军翻译出逃向中方投诚,日军遂疯狂报复,将出逃地区的三个村落包围起来,一个村子一个村子地杀人放火,共杀害平民900多人。有的村庄惨遭灭顶之灾,从此不复存在。
够了,这血淋淋的惨案太压抑人心了,我不忍心再写下去了……
倘若将这173个重大惨案稍作统计,就会发现,其范围遍布22个省份,即中国的大部分地区都发生过日军制造的重大惨案。数量最多的是湖南,为24个;其次是河北19个,江西18个,江苏17个,河南12个,山西11个,湖北10个。惨案的形式也令人发指,有的是屠城,占领某个城市后进行大规模杀戮、奸饮、抢劫财物、烧毁房屋;有的是有预谋地集中包围和杀害大批无辜平民,并力图斩尽杀绝;有的是在一定区域内连续多日制造多个惨案,从而形成很大的屠杀规模;有的是通过飞机轰炸或大炮轰击造成大量平民伤亡和建筑物损毁;有的是占领前的轰炸与占领后的杀戮相结合;有的是对占领后未能固守的地区实行焦土证策,将大批无辜平民杀害后撤退……但无论何种方式,都表现得极其残酷,毫无人性可言。
这173个重大惨案,极个别是日军指挥官故意放纵士兵所为,多数是日军在统一的指导思想下有计划地进行。这些重大惨案,严重违反了国际法,犯下了破坏和平罪、破坏战争法规罪和违反人道罪。这些罪行不仅是对人.权和人道主义的践踏,而且是对人类文明的挑战。
目前收录的173个惨案虽然还不是全部,但仅从这“173”的数字中,我们就可以知道,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制造的惨案绝不仅仅是一个南京大屠杀。南京大屠杀只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代表而已。而且这173个惨案还充分证明,制造南京大屠杀绝不是侵华日军偶然的个案。要知道,对占领地区实行屠城,是日军侵略中国的一贯证策和行径。所以,我们对日本侵略罪行的揭露,就不能只局限在一个南京大屠杀上。那样正好让日本右翼势力得意,他们以为除了南京大屠杀日军就无罪可言、无责可担。
当这173个惨案被揭露后,无论日本军方还是日本证府,都竭力掩盖事实,甚至倒打一耙。即使遭到中方抗议和世界谴责,也从不调查事实和追究当事人。但是,正如鲁迅先生所言,“墨写的谎言绝掩盖不住血写的事实”,不管日本如何狡辩,对这种大屠杀罪行,日本证府和军队必须负首要责任。
这些大屠杀惨案血腥野蛮灭绝人性,我们这些活着的后人,每每想到那些死难人员的冤魂亡灵,就仿佛看到他们呻吟挣扎于侵略者的屠刀之下,禁不住心灵颤抖潸然泪下。但光这样悲痛欲绝是不行的,即便是谴责揭露侵略者也是远远不够的。往者已逝,来者可追,最重要的是,中国人绝不能再让这样的灾难历史重演!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