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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没羞没臊 高干np 在家被爸爸弄到学校被老师弄

时间:2019-07-15 11:41:41  

  他有一个谈了七年的女朋友,可是后来,还是分开了。

  那时候我还年轻,跟其他人一样以为,七年的时间,浪漫的爱情会变成血浓于水的亲情,彼此交织在一起,不能分开。

  于是带着点好奇,我问他,那你们怎么会分手呢?

  余笙说,他们都希望能改变对方,可是却不想为对方所改变。爱情的最后渐渐地开始吵架,最后以她出国读书分手而告终。

  这个世界幸福的人都是一样的,不幸的人却各有各的不幸。

  余笙问我,那你呢?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千里迢迢来上海。

  我说,我来上海是因为何遇。以前总觉得自己太过被束缚,感觉一生还是要有一次为了爱的人奋不顾身的时候啊。可不巧的是,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

  余笙带有同情的眼神看了看我,然后抱起他的吉他说,我给你弹一首歌吧。

  那首歌我至今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只依稀记得它的旋律,仿佛秋天滴滴答答的雨声落在叶子上,忧伤而又华丽。

  不过有一点我和余笙是相似的,我们都是看不到未来的人。余笙在这座城市待了很久,却没有一个家。而我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因为每天起来面对的都是不一样的角色,演别人演久了,就找不到最初的那个自己了。

  【四】

  跟余笙待的久了,觉得他实在是一个内在跟外表反差很大的人。初见他,觉得他是那种特别酷的人,喜欢穿黑色的衣服,不喜欢笑,把纹身纹在手臂,后来才发现,他实在是一个很害羞的人,有时候说话竟然还会脸红。

  这年头,会害羞的男孩子已经不多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然开始喜欢上他温柔而又羞涩的笑容。

  我们会一起去菜场买菜做饭,去公园的江边跑步,去剧院看有趣的话剧,去艺术馆看喜欢的展览。

  我记得有一次我拍完戏,已经是凌晨,打不到车,于是我一个人坐在24小时便利店里。余笙担心我,骑摩托车来找我。

  我已经很久没有坐过摩托车了,也很久未试过这么接近一个人了,虽然我知道这条路不是很远,我知道不久我就会下车。可是那一分钟,我觉得好暖。

  成年人的爱情总是充满着小心翼翼,就像是在下棋。你走一步,我看一步。以退为进,不知道谁能率先冲破这条楚河汉界。

  我生日的那天,余笙给我煮了一碗面,他说,七七,我喜欢你。我在分手之后,曾告诉自己,给自己一年的时间走出来,所以之前我没有信心能去再爱一个人。可是现在,因为你,我似乎又看到了一点希望,我想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

  我点点头,同意了。

  【五】

  我是一个在爱情里极其不自信的人,我不知道,余笙在看着我的时候,回想起那个陪伴他成长七年的女孩儿吗。

  因为要拍一个戏,我去了横店做跟组演员,需要在剧组里待四个月。在剧组里的生活简单而又无趣,除了拍戏,我都在想余笙现在在做什么,有没有在想我。

  上海离横店并不远,可是余笙从来没有来看过我。没有我的生活,他一个人仍旧画画跑步弹吉他。

  我这个人最忍受不了爱情里的冷漠,一旦我觉得对方没有那么爱我了,我就会给这段感情判上死刑。我一直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他,可我却始终代替不了他心里那个最重要的位置。

  剧组杀青后,我回到上海。那天晚上,他无意对着我喊了一句“方樱”,然后立马改口,他以为我没有听到,可其实,我都知道。

  除了第一次时他给我讲了他的故事,后来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听到过方樱这个名字。他住的地方我也看不到一丝一毫有过女孩住过的迹象。

  可是,他越不告诉我,我就越想知道在我之前他遇到的那个女孩子是怎样的。余笙的微博已经清空了,但他的关注列表里有一个人。

  我知道那是她,于是带着点好奇点开来。那是一个很爱笑的女孩子,在她身边的余笙也不是我见过的只会报以羞赧的笑容,而是发自心底开心的灿烂容颜。

  我到底还是爱上了他。所以我才要狼狈得逃离那个家,我总会忍不住的想起他和方樱在一起的时光。我害怕我从背后抱着他的时候,他喊的不是“林七七”,而是“方樱”。

  是的,我嫉妒。我嫉妒方樱这个女孩儿,即使离开了,也能得到余笙全部的爱。

  我知道余笙和我在一起,是想给自己一个全新的开始,可是,爱情,原本就毫无道理可言。他低估了自己对方樱的爱,而我高估了他对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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