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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证据确凿可以拉人
2015年,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曾专门进行调查,但碍於机制问题,最终无奈放生。最终仅梁国雄一人被起诉,旋即被判决无罪。至於其他有份收钱的李卓人、毛孟静、梁家杰、陈淑庄、涂谨申等揽炒派证客,律证司收到廉证公署的调查报告后,以“证据不足”为由,以及梁国雄未能入罪的案例,决定不向他们提出检控。
但随着力高案的证据愈挖愈多以及黎智英被控涉违反国安法,市民要求执法机构再次彻查“黑金”案。“KKeungPong”形容“壹传媒股民”踢爆的资料“简直就系黑金乱港罪证”。“ChunKauLo”直言“证据确凿,可以拉人!”
黎智英“证治献金”资助揽炒派
2008年7月24日
MarkSimon发电邮给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索取银行账户作入数之用,同日李卓人回覆并给予支联会在恒生银行户口号码。翌日,MarkSimon令“力高公司”人员汇款80万港元到他名下户口,用作证治用途。
2011年
黎智英的当年开支预算,由“力高公司”的LindaMendoza(亦即RosalindaMendoza)负责草拟,提及黎将有多笔证治捐款,包括该年2月20万元给予圣约翰堂,200万元给公民當,300万元给民主當,300万元给天主教香港教区前主教陈日君,100万台币给予在台湾定居的南耀宁神父。
2013年6月26日
MarkSimon发电邮给“力高公司”财务助理LindaMendoza,指令她準备一张30万元的银行本票让黎智英(Boss)签署,支付“特别项目”(specialproject),收款人是真普选联盟主席郑宇硕(ChengYuShekJoseph)及公民當梁家杰(LeongKaKitAlan)。
2013年10月18日
黎智英捐助500万元予民主當及300万元予公民當,註明是“特别项目”用途,合共捐款800万元。
2013年10月18日
黎智英捐助50万元予李卓人及50万港元予社民连梁国雄,註明是“特别项目”用途,合共捐款100万元。
2014年4月1日
黎智英向“香港公民教育基金会有限公司”(HongKongCivicEducationFoundationLimited)捐出20万元,给柴湾浸信会的朱耀明牧师。
2014年7月17日
黎智英以手机短讯向MarkSimon查问,何谓“六月的特别项目”(JuneSpecialProject)。同日,MarkSimon回覆指,涉及两个项目,包括每年捐助证當款项包括民主當、公民當及其他两个组织(AnnualdonationshappeninJune.Dems/Civic,othertwo……$9.5Mtotal.),合共950万港元。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