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诈骗集团成员被逮捕。(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海外网12月11日电 6日,台“刑事局”破获两个在多米尼加发展的诈骗集团,在台湾及多国抓获28人。因多国与台湾有所谓“邦交”,更让嫌犯肆无忌惮,致电大陆民众行骗,2个月就获利1.4亿元(新台币,下同,约合人民币3087万元)。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诈骗集团怕在岛外落网后被遣返大陆,因此,逃往更远的国家诈骗。台湾检警去年在台中市查获转账水房,发现与多米尼加的诈骗集团有关。经过与多国交换情报,台湾警方于今年9月12日在多国搜索机房,抓获黄姓男子(45岁)等5人,本月6日,台“刑事局”在台湾拘提廖姓男子等23人,有的曾在多国机房工作,有的涉嫌汇款。
台湾警方称,黄姓男子替两个诈骗集团牵线,扮演关键角色,他年轻时就到多米尼加经商,目前在当地经营雪茄店,西班牙语流利,熟悉该国生态。据调查,黄姓男子找来1名多米尼加人当帮手,协助诈骗集团租房作为据点,设置话务机房,并采买食物及日常用品,连诈骗集团成员抵达机场时,都由两人驾车接送。
警方还抓获其中一个诈骗集团的幕后金主廖姓男子(36岁),他是台中市某车行老板,涉嫌出资给诈骗集团,通过共犯汇款至美国或多米尼加,由黄姓男子取出资金使用。在台嫌犯均否认行骗,不过,警方掌握证据显示,诈骗集团已成立4年,其成员致电大陆民众,谎称账户涉及不法,以监管为由要求汇款。 1/4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