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内前后窗悬挂物品可罚
玉林城区存在大量车内悬挂饰品的行为,而且绝大多数的车主并不清楚该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处罚情况。为此,记者采访了玉林市交警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
交警表示,在车内后视镜处悬挂挂件,或在仪表台和后挡风玻璃处摆放毛绒玩具等饰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后视镜悬挂一些不固定的饰品,车辆行驶中容易晃动,影响视线,分散注意力,而后挡风玻璃放置大型的毛绒玩具则容易挡住视线,影响驾驶判断。另外,还有可能出现饰品掉落卡住刹车,以至于遇到紧急情况时出现刹车不灵,引发意外事故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广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一览表》也对此作出规定与处罚,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罚款50元,不记分。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玉林交警还没有专门针对车内悬挂或放置饰品等行为进行处罚,只有博白县进行过相应的整治,而依然以教育提醒为主,但如果条件成熟或者上级统一行动,玉林交警也将严格执行。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