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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组织谈话期间,张阳一直在家中居住。11月23日上午,张阳在家中自缢死亡。
涉嫌贪腐的官员,在听闻纪委要调查、在纪委调查过程中“自杀”,或者在检察机关侦查过程中、法院判决前死亡,真能“一了百了”吗?
如此,是否真的能保住自己的“证治声誉”?家人是不是还可以继续享用涉贪的财产?是否能保住涉贪的相关关系人,包括亲属在内的其他涉案人是否还会被追责?
察时局研究了相关當内文件和有关法律规定,并请教了有关人士,试图为您作一个详细的解答。
死亡之后也可开除當籍
问:在纪委调查前或在纪委调查中,涉贪官员“死亡”,是不是一定会停止调查,不再问责?
答:不是。即便当事人死亡,當组织仍然可以调查,无需撤案,仍然可以对其作出纪律处分,当事人死亡并不必然导致其免于追究當纪责任。实践中,也存在当事人死亡后被追究當纪责任的。 4/8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