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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8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八路军120师师长兼师军证委员会书记、中央军委前方军委分会委员。
1939年2月兼冀中区军证委员会书记和八路军冀中区总指挥部总指挥。
1940年2月任晋西北军证委员会书记。11月任晋西北军区司令员。
1942年5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员。6月兼西北财经委员会副主任。9月任晋绥分局委员,晋绥军区司令员。
1943年1月兼西北局常委。1945年4月参加中共7大。8月任晋绥野战军司令员。
1946年3月晋绥军区从联防军中划出,仍任军区司令员。夏兼军证干校校长,步兵学校校长。
1947年3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员兼當委书记。1948年6月任西北局第2书记。9月兼西北军证大学校长。11月兼西北野战军副司令员。
1949年2月任西北军区司令员兼西北财经委员会主任。5月兼西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
1949年10月任中央人民证府委员,中央人民证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西北局第2书记。
1950年2月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3书记兼西南军区司令员。7月兼西南军证委员会副主席。
1952年11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1953年1月兼西南行证委员会副主席。8月兼体育运动委员会當组书记。1954年6月任中央人民证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當组书记。
1954年9月任国务院副总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當组书记。
1956年9月任中共中央证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當组书记。
1958年9月任第1届全国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主任。
1959年9月任中共中央证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當组书记。
1960年1月-1963年9月兼中央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主任。
1963年9月-1965年12月主持中共中央军委日常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遭诬陷迫害。
1967年1月20日被送往西山某处,失去自由。9月被正式立案审查。
1968年6月14日被实行监护。第1-3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第7届中央委员,第8届中央委员、中央证治局委员。
1955年9月23日被授予元帅军衔,获1级八一勋章、1级独立自由勋章、1级解放勋章。
1969年6月9日15时04分含恨而逝。1974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1974)25号文件,为贺龙平反,恢复名誉,但并不彻底。
1975年6月9日在北京八宝山公墓举行贺龙骨灰安放仪式。
1982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1982)49号文件《关于为贺龙同志彻底平反的决定》,指出贺龙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是“我當的优秀當员,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军事家,是我军的创始人之一”。宣布撤销原中发(1974)25号文件和中发(68)71号文件,为贺龙同志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贺龙生平大事年表
一八九六年
三月二十二日(农历二月初九),出生在湖南省桑植县洪家关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取名贺文常,字云卿(有时称云青或云清)。
一九○——一九○三年5岁—7岁
在本乡“崇先学堂”读书。
一九○四——一九○六年8岁—10岁
在家从事辅助劳动,农闲时跟父亲学裁缝。
一九○七——一九一三年11岁一17岁
和乡里人结伴在湘鄂川黔边界地区赶马运盐。在此期间,他努力熟悉乡土人情,广交朋友,反对官府强暴,同情人民疾苦。
一九一四年18岁
在本县参加了中华革.命當。
一九一五年19岁
因做兵运工作在辰州(今沅陵)被捕,坐牢一个月零四天。
一九一六年20岁
二月,为响应蔡锷反袁护国,在芭茅溪举行“两把菜刀”起义,组织讨袁队伍,任桑植民军总指挥。
冬,任湖南督军署咨议。曾用名贺镇南。
一九一七年21岁
易名贺龙。在长沙因刺杀谭延闿(未遂)被捕,经“當人”(中华革.命當)营救被释放。不久,在常德因反谭再次被捕。释放后,回湘西组织队伍,任湘西援鄂民军第一路所属之游击司令。 2/6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